資料保障政策

少年警訊致力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我們承諾:

(1) 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夠但不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而該等資料是為與少年警訊的會員申請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包括名字、電郵地址、電話號碼及相片等資料;
(2) 在顧及個人資料所作用途之時,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所收集的資料準確無誤;
(3) 除非有關人士已明確同意改變資料的用途,或該等用途得到法律准許,否則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只用於收集該等資料的目的或與其直接有關的目的;
(4)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障,不會未經許可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或作其他用途;
(5) 刪除不再需要作原有用途的個人資料;
(6)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任何人可獲告知本處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和該等資料所作用途;以及
(7) 以法律准許或規定的方式處理查閱/改正資料的要求。

保存個人資料的主要目的

少年警訊收集個人資料主要目的如下:

(1) 本會與成員之間的通訊及聯絡;
(2) 處理領袖/會務委員的委任事宜;
(3) 處理報名參加少年警訊訓練事宜;
(4) 處理獎勵提名事宜;
(5) 處理報名參加在本港、內地或海外舉辦的少年警訊活動;
(6) 分析人力資源數據,以妥善安排人力資源調配及作訓練策劃之參考;
(7) 推薦或認許少年警訊會員參與由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舉辦的活動;
(8) 其他直接與少年警訊活動或本會運作有關之用途。
(9) 供作法例規定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查閱和改正個人資料

如欲查閱和改正資料,可向少年警訊收集個人資料的有關組別提出要求。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查閱少年警訊所持有個人資料時,應採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的「要求查閱資料表格」。

有關要求查閱少年警訊所持有個人資料的表格,可向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3號(電話號碼:2828 7532) 索取。

註: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寄件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寄件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查詢

有關查閱和改正個人資料的事宜,請向下述組別查詢:

少年警訊總部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23號

電話號碼:2828 7532
電子郵件:ces-onlineportal@police.gov.hk